5月1號正式實施 營運車輛前橋制動更安全
在發布的26項交通運輸行業標準中,《營運貨車安全技術條件 第1部分:載貨汽車》規定了載貨汽車的整車、制動系統、安全防護、載荷布置標識與系固點、報警與提示等安全技術要求和試驗方法。本部分適用于N1類、N2類和N3類載貨汽車,不適用于牽引貨車和半掛牽引車,并于2018年5月1日起開始實施。
營運汽車車橋杜絕制動滯后,前橋制動間隙必須具有自動調整功能
在《營運貨車安全技術條件》載貨車標準中提到了制動間隙自動調整功能的配置,制動間隙自動調整裝置可對制動蹄片磨損增大的間隙及時、連續不斷的自動調整,確保無論車輛行駛多少公里,制動間隙都會始終保持不變,直至下一次更換蹄片,從而杜絕了制動滯后、跑偏和失靈現象的發生。
GB7258要求客車、總質量大于3500kg的貨車和專項作業車,具有全輪驅動功能的貨車和專項作業車除外、總質量大于3500kg的半掛車,以及所有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的所有行車制動器應 裝備制動間隙自動調整裝置。《營運貨車安全技術條件》部分標準要求所有載貨汽車所有的行車制動器應具備制動間隙自動調整功能,是對GB7258標準的加嚴要求。
終于定了!交通部發布營運載貨汽車安全技術新標準!5月1號開始實施!
由于汽車前橋自調臂調整的間隙是在設定的范圍內固定的,不像手調臂可在一定間隙內調整,它可對制動器加工精度造成的一定范圍內的左右制動力差可以進行間隙調整補償,消除一定范圍內左右制動力差造成的偏剎,及汽車前橋制動鼓左右形位公差、硬度差造成的制動力差引起的偏剎。因此其對前橋制動器的加工精度及制動鼓理化特性要求較高,尤其是制動器,根據前期處理經驗,要求制動器必須實施合件加工工藝!
對所有的記錄器具,要確保100%完好、100%保持精度、100%處于監控狀態。
各分廠在開展具體工作時,可能立足于分廠的實際提出添置需求,在此過程中,計量理化中心要協調好,居中調度,從公司全局考慮協調汽車前橋分廠、汽車后橋分廠、車架分廠使用量檢具,提高利用率,杜絕浪費。對于檢驗、試驗不合格的,要提出專業化的建議,完成判別型向分析改進專業型轉變,起到指導生產提升質量的作用。